• 2002年8月8日 农历壬午年六月三十
  • [第十一期]    文史副刊 版
文史副刊
 
洪承畴和他的父母
由发现洪母墓道碑而引起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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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榕光】今年5月14日,《泉州晚报》载,洪承畴的母亲傅氏墓道碑被发现,并已送泉州市南建筑博物馆收藏。
    6月lO日,我专程往南建筑博物馆,蒙闽南古建筑专家黄金良先生热情接待,考察了刚出土不久的石碑实物。
    该石碑系用南安石垄产的花岗岩雕成,已折断成二段。拼接复原后成竖形。高137厘米,宽102厘米,厚约16厘米。顶部残缺,文字不全。拼接后可读出隶书文为:“……士幼迹洪公暨配……人傅氏墓道。孝男承畴勒石。”
    据介绍,鲤城区江南镇店头村的村民在5月13日清理水沟时,发现一块刻有“承畴”字样的石头覆盖在水沟上,即与南建筑博物馆联系,请工作人员前往鉴定。又经一番寻访,在该村的一座祠堂后壁找到另一块刻有“幼迹洪公”字样的石块拼接起来,确认为洪母傅氏的墓道碑。
    考察归来,查《武荣翁山洪氏族谱》中“十一世东轩五房”载:“启熙字尔朝,号幼迹,宗南公次子。以易经充邑庠生。以子承畴贵,封陕西参政晋封兵部右待郎……三次入本朝赠光禄大夫、太傅,兼太子太师武英殿大学士。娶锦田傅氏,累封太夫人晋赠一品太夫人。……合葬晋江三十三都对山赤涂乡。”清代晋江县三十三都赤涂乡,属今之泉州鲤城区江南镇。据此,可知该石碑确系洪承畴母亲墓道碑无疑。但傅氏出殡下葬时洪承畴并无回家,傅氏承恩赐祭造坟按品修筑墓道也无需洪承畴亲笔题字。因此,泉州晚报所称该碑文字“疑为洪承畴亲笔”,是不可能的。
    但是,一段残碑的重见天日,却重新引起人们探究那段尘封历史的兴趣。现将笔者查阅清乾隆版、民国版《翁山洪氏族谱》,康熙版、民四版《南安县志》以及洪承畴的一些奏折揭贴等史籍中有关洪承畴父母的资料整理出来,供研究洪承畴的史学工作者参考,并借以澄清一些与历史真象相悖的不实传闻。
    洪承畴的祖父洪有秩。号宗南。贡生出身。明万历癸酉年在赴试途中卒于杭州,终年29岁。族谱称他“天资聪慧,貌如冠玉,博学多识”,“广交四海名士”。如果不是英年早逝,肯定有一番大作为。他的妻子戴柏舟在有秩死后生下遗腹子洪启熙,就是承畴的父亲幼迹公。民四版《南安县志》之“人物志十五列女”有传,称她“孝事老姑,茹荼抚子,六十余年如一日。”由此可见,洪承畴的祖先,虽然被称为“武荣望族,乌衣子弟”,但实际到了他的祖父辈,已是家道中落,生活非常贫苦。
    洪启熙虽然自幼失怙,家贫如洗,但在贤母戴氏的抚养下,刻苦读书,也中秀才。他性格庄重,以至孝闻名乡里。娶锦田(属今丰州镇)傅员外之女为妻。傅氏出身望族,名门闺秀,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她教子极严。承畴童年时曾因家境贫困一度辍学,白天帮母亲卖豆干维持家计,晚上仍在傅氏督促下努力读书,后来终于在名师辅导下发愤成才。傅氏计生三子。长承畴,后成为清代开国重臣。次承畹,早逝。三子承畯,多才多艺,却无意功名。是著名的书法家,尤以草书“龙蛇体”著称。
    洪氏族谱载,洪启熙生于明万历癸酉年(1573)十二月二十六日。从清顺治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洪承畴给顺治皇帝的揭贴得知,承畴之父死于顺治三年(1646)九月。由此算来,洪启熙享年74岁。在明清交替社会动荡之际,洪启熙正是年老体衰,多年生病。而洪承畴在明末就一直忙于军务,降清后又因南方尚在明朝统治下,无从回乡照料父亲。父亲病逝的消息,是顺治四年二月他的弟弟洪承畯,儿子洪士铭从泉州老家赶到江宁(即今南京)向他报告的。当时承畴身任“招抚江南各省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要职,闻父亲去世,他深感没有为父亲送终是“大不孝”,奏请朝廷准他“回京守制,终丧三年”,以“稍尽子道”。当时江南抗清形势仍然吃紧,洪承畴的这一请求未被批准。但洪承畴立即派人去泉州接母亲傅氏。顺治四年七月,年已75岁的傅氏来到江宁。据顺治四年七月初十洪承畴的揭贴载,承畴见母亲“气血衰弱”,傅氏见儿子“右目全翳,发白体瘦”,“不觉相对悲泣”。这是洪承畴降清后傅氏和承畴第一次见面情形的真实记载,由此可见深明大义的傅氏,对洪承畴招抚江南为国操劳是理解、支持和充分同情的。京剧、闽剧的《洪母骂畴》情节纯属出于狭隘民族偏见的艺术虚构,毫无事实根据。刘廷献的《广阳杂记》中所记的洪母见承畴“大怒骂,以杖击之,数其不死之罪”的传说也是毫无根据的。此类传说显然带有浓厚的爱憎感情色彩,是杜撰,不是历史。
    顺治五年四月,承畴回到北京任内翰林秘书大学士,傅氏、承畯等人亦随同到京。次年博氏又令将承畴夫人李氏、孙媳林氏(士铭妻)接进京。至顺治八年,傅氏因年事已高,身体极度衰弱,加上念念不忘亡夫启熙未葬,思乡心切。承畴乃送母回泉州老家。由于此事未奏请皇上,系私自行动,属“欺君”之罪。承畴因此受到弹劾,他“自引罪”请求处分。但顺治皇帝认为承畴“为亲甘罪,其情可原”,给予宽宥。承畴为送年迈母亲回乡而甘冒严励处分之险,足见他秉承了先辈“事亲至孝”的美德。顺治九年(1652),傅氏在泉州逝世,享年80岁。闻母去逝,承畴十分悲痛,奏请回乡为母亲守制,顺治帝以内院事务繁忙为由,不准奏,命他照常工作。但批准葬银500两,由福建巡抚从应上缴工部的钱粮中支付。
    同年8月,傅氏在泉州隆重出殡。福建布政司堂上官胡升猷代表顺治皇帝以钦差大臣身份莅临“谕祭”。谕祭文赞扬傅氏“赋性仁慈,宜家娴睦,相夫而敬昧”,对她的女德给予极高评价。并称洪承畴之所以能成为“兴朝良佐”、“开国鸿勋”,盖由“父教之忠”,也由“母仪足式”。充分肯定幼迹公及傅氏言传身教对洪承畴成长的影响作用。赐祭四坛,赐造坟合葬同穴。傅氏准封一品夫人。该祭文还勒石立碑于墓前,故又称《御祭碑文》。1944年洪恭树主编的《武荣翁山洪氏族谱》全文收录。
    洪承畴在招抚江南和入内院佐理机务时,为清廷的开创和统一事业殚精极虑,沤心沥血。父亲、母亲逝世都不能回家守灵送殡,因公而忘私。这对受过深厚儒家道德规范教育的他,无疑是一种极大的牺牲和奉献。这一点,无论如何应予充分肯定和称颂。
                                             2002.7